按照《驻马店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承诺暨争创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城乡规划系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好地树立“廉洁高效、服务便民、执
法爱民、和谐向上”的良好形象,驻马店市城乡规划局依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特作如下承诺:
1.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认真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本单位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4.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查找和纠正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和重要人事任免必须按照规则和程序办理,由领导班子充分酝酿,民主讨论,集体研究决定。
6.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中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7.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8.做到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做到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9.做到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做到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10.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11.不参与各种赌博活动,不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利用上班时间参与股票交易及上网玩游戏。
12.认真贯彻各项廉政制度,加强本单位各项收费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标准,杜绝擅自确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
13.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制度,不私设“小金库”,不违*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14.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局党组报告个人及分管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为了确保承诺的内容全面落实到位,将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实际情况,及时提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2.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将承诺的内容向社会公开,并印发至本单位每位干部手中,自觉接受监督。
3.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掌握廉政建设情况,指导、督促制订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4.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和监督,发现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及时找其谈话,督促其检查、纠正,并按规定向上级汇报。
5.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单位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6.组织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参加并组织好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7.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业务工作范围的有关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8.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健全集体决策议事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