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倒霉啊!前天傍晚,我老公开车去加油的时候,在进入加油站的时候,看到有个喝多的人摇摇晃晃的推着自行车(估计是喝的不能骑车了)向他走过来,老公忙刹车,可是那人还是朝他走过来,结果他撞到我们家车的后轮子上,我老公看他喝多了,就没有追究,说他两句,那人还不讲理,一直大吵大叫的,我老公让他报警,可是他不报,我老公没有和他纠缠太久,就拐到加油站加油了,出来的时候已经不见了那个喝酒的人了.
可是第二天,那个人竟然报警了,说我老公是肇事逃逸,这下,交警把我老公找来,说那个人的小脚脂骨折了,交警让我们认下全部责任,不然的话就把车扣住不给.我老公没有办法,就回来托人打听打听,谁知道,原来那个人是郊区的什么土地局的人,和交警队的人认识的.明摆就是讹人了.后来老公为了把车开出来就不得不交了五千的压金,认了全部责任,我说老公,为什么你不能让交警去了解一下情况呢?当时加油站的有很多人呢,而且那人的老婆也跟着,还一个劲的说她自己的老公不对呢.可是我老公说,既然他们找人了,就是要讹一笔了,现在他老婆肯定不会和我们一事了.再说交警都说了,如果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就是全部责任.可是我觉得太亏了.请大家来评评理,难道开封有熟人就可以了,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么?真是气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