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开封论坛 (http://www.izhen.cn/dv/index.asp) -- 社区事务 (http://www.izhen.cn/dv/list.asp?boardid=2) ---- 奇怪··· (http://www.izhen.cn/dv/dispbbs.asp?boardid=2&id=31782) |
-- 作者:同道堂 -- 发布时间:2007-04-22 22:51:21 -- 奇怪··· 刚来到这,就有封信,也打不开,同时也删除不掉,真奇怪!!! |
-- 作者:黑郁金香 -- 发布时间:2007-04-22 23:57:32 -- 新人注册后要发够10帖才可以用短信功能。请理解! |
-- 作者:一笑而过 -- 发布时间:2007-04-23 04:41:10 -- 在此欢迎先~~~~~~~~~~~`~~~~~ |
-- 作者:笑看人生 -- 发布时间:2007-04-23 06:53:12 -- 以下是引用黑郁金香在2007-4-22 23:57:32的发言:
新人注册后要发够10帖才可以用短信功能。请理解! 我也有同感,但是觉得很可笑! 第一封短信一般都是向新人表示欢迎,并且介绍论坛宗旨和相关规定的,竟然不让看,先让新人摸着石头过河,如果作出有悖与论坛的事情呢?责任愿谁呢? 到底该谁原谅谁呀!哈哈 |
-- 作者:笑看人生 -- 发布时间:2007-04-23 06:56:21 -- ![]() ![]() |
-- 作者:红二十五军 -- 发布时间:2007-04-23 06:58:11 -- 能添加到问候词里吧!!“注册后要发够10帖才可以用短信功能” ![]() ![]() ![]() ![]() ![]() |
-- 作者:追梦无极限 -- 发布时间:2007-04-23 13:00:32 -- 给两位新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在会客大厅版面介绍 新人上路、点击新人指南,建议投诉、申请版主、申请链接、免费主页、会员奖励、查封、疑难等...有关论坛的任何意见,请在此提出,我们将尽快解答! 新手帮助里面介绍了相关要求,包含使用说明、发帖帮助等等! 同时,现已在注册欢迎页面添加说明! |
-- 作者:悠远 -- 发布时间:2007-04-26 08:58:16 -- 以下是引用黑郁金香在2007-4-22 23:57:32的发言:
新人注册后要发够10帖才可以用短信功能。请理解! 谢谢指点 |
-- 作者:追梦无极限 -- 发布时间:2007-04-26 12:58:50 -- ![]() |
-- 作者:坦克 -- 发布时间:2007-04-26 20:33:18 -- 现在第三个新人也明白了,呵呵 |
-- 作者:追梦无极限 -- 发布时间:2007-04-26 22:00:44 -- 期望更多地新人明白! |
-- 作者:一笑而过 -- 发布时间:2007-04-27 16:42:03 -- 请新人耐心查询。 |
-- 作者:红二十五军 -- 发布时间:2007-04-28 07:45:21 -- 希望新人不明白都多提问!!!! ![]() ![]() ![]() ![]() |
-- 作者:梦在梦中 -- 发布时间:2007-04-28 18:46:15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