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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警察与小偷  (http://www.izhen.cn/dv/dispbbs.asp?boardid=22&id=15693)

--  作者:春雨
--  发布时间:2006-08-04 17:53:13
--  [原创] 警察与小偷
我们到南京送货回来路过安徽亳州,已是晚上七点多了,由于下着蒙蒙小雨,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到了一家旅馆门口,我让司机小宋看着车,自己踏着雨水跑了进去,询问有没有住的房间和停车场。忽然听到门外小送高喊;科长,你的文件包怎么没有了?我一听马上跑了出去,果然文件包不见了。我责问小宋;我下车时还专门交待你要看好文件包,你怎么没看好呢?小送羞愧的说;你下车后,我就跟着下车到后面看看油箱,突然听到车门响了一下连忙跑了回来,放在驾驶室里的文件包就不见了。文件包里只有八百多元钱,但是有我个人的有关证件,企业合同,送货回单,住宿发票及其他资料。我对小宋说;把车先停在这里,咱俩分开顺着大路两边仔细找找吧。我真希望小偷把钱拿走,把文件包丢下。路边,花丛,墙根,我俩猫着腰都找遍了。双脚布满泥泞,衣服淋的湿透还是没找到。无奈的我们只好求助当地派出所,一位值班的民警正把腿翘在桌上闭目养神,看到我俩进来,用眼剽了一下问;什么事呀?我站在桌边点头哈腰的对他说;民警同志,我们是河南开封的,到南京送货路过你们这里,文件包被偷了......。还没说完他就打断我的话问;我还以为什么事呢,不就是东西丢了吗?我说;不是丢了,是被你们这里的小偷偷了。民警一听急了,什么这里那里的,你们开封没有小偷?我解释说;是在你们这里被偷的呀。他从椅子上站起来,伸了伸腰,打了个哈欠说;在这里被偷也是因为你们存放有问题,并非小偷是高手,希望你好自为之,吸取教训。我俩被他的一席高谈说蒙了,小偷偷了我们的东西,反尔要我们好自为之而不责怪小偷?我气愤的问;我们丢了东西难道不应该报案吗?他瞪着眼反问道;你们来这里不是报案是干什么呀?我接着说;总得给我们个说法啊。他又一屁股坐到椅子上说;等找到再通知你们。走吧,走吧。朝我俩往外挥了挥手。没办法,我俩只好悻悻离去。回到旅馆,我们向服务员说起此事,谁知道她一听就说;你们说的那个高个胖警察,他的弟弟就是小偷呀。我们大吃一惊,哦,原来如此。
--  作者:黑郁金香
--  发布时间:2006-08-04 20: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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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的事儿都叫楼主遇到了,真是巧啊
--  作者:黑郁金香
--  发布时间:2006-08-04 20: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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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楼主提个意见,请不要把同一个题目和内容的帖子,在论坛的不同版块重复发,谢谢!
--  作者:春雨
--  发布时间:2006-08-04 21: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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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楼提的很对,我一般对自己的原创作品只发论坛的两个版块,这次不只怎的发在了同一版块上,马虎所至,虚心改正。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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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黑郁金香
--  发布时间:2006-08-04 23: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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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春雨在2006-8-4 21:42:36的发言:

三楼提的很对,我一般对自己的原创作品只发论坛的两个版块,这次不只怎的发在了同一版块上,马虎所至,虚心改正。谢谢你。

不用谢,我是说:请不要把同一个题目和内容的帖子,在论坛的不同版块重复发。


--  作者:默然
--  发布时间:2006-08-05 00: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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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这是本世纪初最搞笑的对口相声包袱了!!!
--  作者:春雨
--  发布时间:2006-08-05 07: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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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春雨
--  发布时间:2006-08-05 07: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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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才知道,我自己写的(警察与小偷)短文就是发在两个版块上,但是被高手挪在一个版块上了,还以为是自己发贴失误呢。哈哈哈。新手操作,程序误解,期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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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黑郁金香
--  发布时间:2006-08-05 13: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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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好:

本来重复发帖是要被删除其中1帖的,因为楼主是我们论坛的老会员,所以,本斑竹只是在这里提请楼主更改发帖习惯,同样的帖子,不需要在本论坛两个版块发。谢谢合作!


--  作者:春雨
--  发布时间:2006-08-07 18: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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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版主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