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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讨论]他是活雷锋,还是通缉犯?  (http://www.izhen.cn/dv/dispbbs.asp?boardid=64&id=35344)

--  作者:春雨
--  发布时间:2007-08-11 06:46:58
--  [讨论]他是活雷锋,还是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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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定居湖北黄石之后,经常捡垃圾,还发起环保行动,号召大家一起捡垃圾。他的事迹被当地媒体以及中央电视台广为报道,感动不少国人。有网友声称此人是国际刑警的通缉犯,各项资料都非常吻合,容貌更是“酷似”。网友们由感动一下变成了质疑。


--  作者:春雨
--  发布时间:2007-08-11 06: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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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资料中,路乞与中国的缘分是在香港结下的。据《湖北日报》报道,上世纪60年代,路乞受教会指派,到香港做了2年的志愿者义工。2004年,路乞决定写一本书:《中游记》,记录下自己对中国的情感和见解。他需要一位助手,朋友把湖北黄石女书法家孟顺波介绍给了路乞。2004年11月,路乞来到湖北黄石,次年2月与孟顺波结婚,至今在中国定居。

    在很多媒体的报道的描述中,路乞经常是看到别人随手扔掉垃圾,然后他捡起来扔进垃圾筒。“去朋友家做客,你会把香蕉皮扔在地板上吗?”路乞经常询问朋友这个问题。当对方回答说“不会”时,路乞继续问:“黄石是我们共同的家,街道、马路就是我们大家的客厅,为什么我们要把垃圾扔在自己的客厅里?”


--  作者:春雨
--  发布时间:2007-08-11 06: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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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关于路乞的质疑随着节目的播出也多了起来。其实最早于2005年就有人开始在网上爆路乞的料了。

    网友“foshan”在东湖社区发帖称:路乞,原中文名“路见义”,几年前,路见义在广州开办移民顾问公司,并娶一杨姓女子为妻。路见义骗了很多中国人的钱。为躲避追讨,他跑回美国。美国事发后,路见义面临欺诈、洗黑钱等罪名的诉讼,只好又逃回中国,改名路乞,在黄石娶了孟女士为妻。他的同案犯均已认罪并被判刑,路乞目前被美国通缉。这次他把自己打造成偶像,估计是要骗取中国绿卡。


--  作者:春雨
--  发布时间:2007-08-11 06: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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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9日,两名休斯顿人因偷渡被判入狱。法官基斯·艾利斯在休斯顿作出的这一判决。被告人组织策划中国人偷渡到美国,曾获利49万美元。同案犯共4人,除了两个被判入狱并罚款数十万美元,一个因为情节轻微被判缓刑,还有一个则还没有归案。

  “而4人中的首脑——66岁的休斯顿移民律师肯尼思-李·洛奇——正在逃亡,相信他正生活在中国。”报道中说。美国司法机关正在想办法将他引渡回国。

    网友提供了国际刑警组织网站的一个链接,在那里我们可以看到洛奇确实酷似路乞,被控伪造文件、洗钱、组织犯罪/跨国犯罪、偷渡、非法贸易和非法移民等6项罪名。

  记者发现,休斯顿警方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了红色通缉令。网页上也注明:“如果你发现此人踪迹,请通知贵国当地警方或国际刑警组织总部。”

  “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


--  作者:春雨
--  发布时间:2007-08-11 06: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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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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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春雨
--  发布时间:2007-08-11 06: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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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乞:不承认也不否认

    □ 我不怕到美国去面对
    路乞在面对质疑时说话比较谨慎,他的中文虽好,但仍存在一些表达上的障碍。他首先说,没有像荆楚网程主任所言否认自己是那个人。同时他又表示没说自己就是那个人。

    路乞说,我在中国从来没跟人说过,我的英文全名是什么(除了跟你和我太太),你怎么肯定我就是那个人?我可以肯定的是,在美国的时候没有这个事(被指控犯罪),来了中国之后也没有这个事。那些指控发生的时候我已来到中国,结了婚。

    □ 你是来帮我的还是帮他们的?

    采访过程中,路乞反复问记者:你是来帮我的还是帮他们(质疑他的网友)?你怎么拿到我的电话的?你做这个是为了你个人的好处还是为了你们报社的好处?记者回答说是中立的,只想搞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电话是采访过他的记者提供的。
  他又表示,不能因为一个电话就相信记者,要求记者把邮箱发过去,通过邮件交流。没想到,记者刚把邮箱发过去,他就回复了一条短信,全文如下:

  我的邮箱是公开的,我很坦然跟你聊天后就发现你扯蛋,并非为了中立谈话。你的“同行”想必清楚我的事。你问她就是了!我没必要躲避事实,但我更不用跟你继续说话,无疑你不是中立来的了!


--  作者:春雨
--  发布时间:2007-08-11 07: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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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路乞是个好人!一个老实人!一个心地非常友善的外国朋友!他根本就不是什么通缉犯!这都是一些想出名的网友为了自身出名需要的炒作!建议大家不要上中国小人的当!路乞一路平安!

2. 他可能在美国犯法了,但他在中国没有,如果真是法治社会,我们应该让他去荣誉市民,而不应该去捉他!看看赖昌星,再看看在国外享福的那些贪官们……

3. 要真的是通缉犯就是再好再怎么有贡献也应该抓回去,这是法制。不能说有点什么好就不追前事了,真的是好人真的有责任心就要敢于站出来对自己做过的事情负责任。

4. 查啊,如果他的罪不涉及中国也就罢了,但他骗中国人的钱了,希望有被骗的站出来告他。


--  作者:红二十五军
--  发布时间:2007-08-11 07: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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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有国际通缉令!那中国公安局是干嘛的?像那个网友如果是造谣惑众就可以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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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蓝雨荷
--  发布时间:2007-08-11 13: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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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乞说,我在中国从来没跟人说过,我的英文全名是什么(除了跟你和我太太),你怎么肯定我就是那个人?我可以肯定的是,在美国的时候没有这个事(被指控犯罪),来了中国之后也没有这个事。那些指控发生的时候我已来到中国,结了婚。

你想学雷锋,偏有人盯着你找岔.

如果路乞不是通缉犯,中国就应该追究网友“foshan”的诬陷,诽谤责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11 13:59:30编辑过]

--  作者:春雨
--  发布时间:2007-08-12 06: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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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纯碎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利于人民的人-------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