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开封论坛 (http://www.izhen.cn/dv/index.asp) -- 汴梁茶馆 (http://www.izhen.cn/dv/list.asp?boardid=64) ---- 电话丢了多天,现在竟然还在被人用. (http://www.izhen.cn/dv/dispbbs.asp?boardid=64&id=3714) |
-- 作者:999li -- 发布时间:2006-02-03 15:53:56 -- 电话丢了多天,现在竟然还在被人用. 除夕夜电话在湖边丢了,小偷现在还在用我的电话打电话,也不还给我,几天来,已经用了我100多的话费. |
-- 作者:黑郁金香 -- 发布时间:2006-02-04 20:07:13 -- 你怎么不去通讯公司报停机呢? |
-- 作者:追梦无极限 -- 发布时间:2006-02-04 21:28:25 -- 对,楼主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按侵占罪报案。 |
-- 作者:辖区民警 -- 发布时间:2006-02-06 20:39:46 -- 拉话单 看最多通话是哪个 顺藤摸瓜就OK 了 |
-- 作者:龙威 -- 发布时间:2006-02-11 03:45:23 -- 不能便宜了他 |
-- 作者:孙金盛 -- 发布时间:2006-02-11 11:32:52 -- 法律名词是不是叫不当获利啊? |
-- 作者:追梦无极限 -- 发布时间:2006-02-11 21:03:58 -- 孙版不简单嘛。是“不当得利”,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但是经失主追要失物后,拒不返还情节严重的,就转为刑事法律关系了,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属于亲告罪,自诉案件。 |
-- 作者:孙金盛 -- 发布时间:2006-02-11 21:16:23 -- 我学习过法律 |
-- 作者:辖区民警 -- 发布时间:2006-02-12 00:09:20 -- 经物价评估告于800元的属于刑事,否则治安,最多拘留十五天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
-- 作者:孙金盛 -- 发布时间:2006-02-12 00:11:54 -- 那是盗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