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开封论坛 (http://www.izhen.cn/dv/index.asp) -- 火腿之家 (http://www.izhen.cn/dv/list.asp?boardid=74) ---- [公告]河南省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 讲 机专项行政执法查处行动 (http://www.izhen.cn/dv/dispbbs.asp?boardid=74&id=46123) |
-- 作者:BG6IBF -- 发布时间:2009-06-23 22:34:05 -- [公告]河南省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 讲 机专项行政执法查处行动 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 机专项行政执法查处行动 当前,我省有些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违法使用对讲 机(含车载电台),扰乱和破坏了正常的空中电波秩序,严重危及无线电业务安全和生产安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 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工信部无[2009]134号)精神, 决定自2009年6月16日至10月30日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 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设置使用发射功率大于0.5瓦的对讲 机(含车载电台),如果没有经省辖市以上无线电管理机构行政许可,没有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的,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违法行为,在清理之列。 二、自查自纠及补办手续阶段:单位或个人违法设置使用的对讲 机(含车载电台),如果没有经过省辖市以上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的,必须要在7月10日之前,如实向所在的省辖市无线管理机构申报,补办相关手续。 三、行政检查执法阶段:7月11日至10月30日期间,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 机专项行政执法查处行动。 对于没有经过无线电管理机构行政许可、没有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的单位或个人设置使用对讲 机(含车载电台)的违法行为,我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违法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此贴子已经被追梦无极限于2010-8-28 8:24:46编辑过]
|
-- 作者:BG6MT -- 发布时间:2009-06-26 08:51:33 -- 依法检查,完全应该!支持! |
-- 作者:红二十五军 -- 发布时间:2010-01-30 18:34:02 -- 没看到有什么动静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