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7日,山西省晋中市公 安局缉毒支队在灵石县尚河小区破获一起贩卖、吸食毒品的团伙案,毒枭韩春云及其他犯罪分子被警方抓获。
韩春云,男,现年46岁,中 共 党员,山西省灵石县段纯镇人。韩春云长期从四川、云南等地购买海 洛 因、冰.毒、摇 头 丸、“k 粉”等毒品,然后到山西灵石、平遥、太谷等地贩卖。韩春云通过贩卖毒品,获利数千万元以上,并用获取的不义之财建起加油站、修起三层大楼、办起洗沙厂等产业。
丧心病狂的韩春云为了聚敛财富,不惜导演了一幕幕人间惨剧:
灵石县的韩老二,本来是一名国营矿的职工,日子过得非常红火。有一次,韩老二说有些胃疼,韩春云便拿出点白色粉沫,说是可以治胃疼,韩老二也没多想就吸了。之后,韩老二也染上了毒瘾,韩春云便高价出售给韩老二毒品。韩老二为支付巨额毒品款,只得卖掉自己房产。可没多长时间,再没钱购买毒品,后因毒瘾发作,死在灵石铁路桥底下。
有个叫燕萍的年轻女孩子,本是灵石县南关人,在灵石东盛市场做生意。韩春云诱骗燕萍说是少吸点毒品没有危害,反而可以减肥,诱使燕萍吸食毒品。之后,韩春云利用毒品长期控制燕萍,供其淫乐。同时,韩春云还强迫燕萍卖 淫,自己收取钱财。
韩春云为了不断地扩大毒品的销售范围,拉拢二红、文文等人加入韩春云团伙,以壮大自己的力量。几年来,韩春云贩毒团伙采取哄骗、引诱、赊销、低价等手段,先后诱使灵石县周边一百二十余人吸食毒品。韩春云还长期在灵石县尚河小区七号楼租一地下室,作为其容留他人吸毒、嫖宿淫 乱的场所。
韩春云贩毒团伙的引诱、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及贩卖毒品的行为,直接导致许多青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亲人反目,其罪行令人发指。韩春云的贩毒行为,在灵石、平遥、大谷等地可以说是妇孺皆知,韩春云如此践踏良知、藐视国法、胆大妄为,却能长期逍遥法外,与其身后的保护伞是分不开的。据知情人透露,灵石县公 安局张姓领导是韩春云的老熟人,韩春云没少向张领导进行利益输送;太谷县法院的田光明院长更是韩春云的铁哥们,韩春云数次逃脱法律制裁,均是由于田光明的沟兑及活动之功。
如今,晋中市公 安局一举端掉以韩春云为首的贩毒,聚众吸毒,容留他人吸毒的团伙,广大人民拍手称快。在此,我们恳请公 安机关排除各种保护伞的干扰,将韩春云等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灵石、平遥、太谷人民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