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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离婚的女人.带着孩子,没有房子,没有票子,也许算艰苦,但是其乐融融.快乐,心里宁静.婚姻中的伤痛渐离渐远.偶尔,也渴望有个肩膀.但是,如果婚姻只是无尽的争吵,我还是宁愿选择没有.
我知道离婚的原因很多,我想知道,你们离婚后,生活好吗?走进再婚后,幸福吗?
有时候很惭愧,惭愧自己是个学法律的。甜美、浪漫的感情却要被无情、生硬的法律语言来形容和剖析,尽管感觉很怪,甚至有些变味,但也要直至你透彻地知道这种社会现象(按婚姻一词本身就是法律术语属于社会现象)。老师说:婚姻,就是一种合同,夫妻,就是一种合同关系。从合同的基本原理乃至古罗马法......。呵呵,真是难以相信和接受,都是些什么呵?
工作了,看着自己眼前那一对对、一双双反目成仇的夫妻,那一个个家庭暴力,一场场哭诉,难以想象他们的结合,他们的过去,难以想象他们的现在。于是,在思索,思索别人,也思索自己,思索甜美、浪漫,也思索无情、生硬...
真是庆幸,幸亏有人把婚姻看成了是一种合同,才能结束那些曾经也是从甜美、浪漫开始的悲剧。不要再去考虑悲剧是怎样发生的,不要再计较这场悲剧中(这份合同)的得失,它已经结束了,还好,它结束了。
婚姻是合同,与任何合同一样,同样需要各自遵守彼此约定的权利、义务,也有付出和收益的等价条款,它的前提同样是需要每个定约人的真诚。但它不仅如此,它还需要定约人相伴始终的真诚,它要你面对无论是风雨、贫富、疾病...等等人生中可能发生的任何“不可抗力”时,都要不离不弃、休戚与共,而且,它的合同期限就是你的一生,你还有的全部生命。
婚姻是合同,它订立的目的就是为了定约人的幸福。当你的对方违约时,当你不再因它幸福甚至倍受伤害时,还好,你可以结束它。没有什么,更不要有顾虑,你可以继续寻找你生命中一直渴望的肩膀,寻找你的真诚之人。因此,工作时,我开始常对他们说:不要紧,天赋人权(此文并不深究、探讨法理),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人人都有的。
只是幸福不会自动出现,因此,你在订约时还需要考察,还需要学会订约的技巧。
(谨以此文予“南来雁”和所有被婚姻困扰的会员们,祝你们幸福)
大家都在人生的学校中学习,或许都还不是“毕业生”,呵呵
谢谢东方兄弟.经历了一次婚姻后,对它是有一种惧怕心理的.与没经历的时候不同.虽然,偶尔,也向往.婚姻,或许犹如一首歌曲.也许对象不同,和谐的程度也不同.希望如此.
不要被刺扎了一下就舍弃玫瑰花的美丽和芳香,不要因为道路的坎坷就放弃山顶迤逦的风光。
对爱情、婚姻那份憧憬和向往是人与生俱来的,不要强迫自己把它遗忘。
面对风雨要坚强,雨过天晴,绚丽的彩虹就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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