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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注意] 中国人寿诈骗的内幕

1楼
春雨 发表于:2006-08-22 09:19:47

(本文内容发帖者愿承担法律责任.同意转帖和电子邮件转发) 转自杭州网论坛
我曾是温州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 最近看到了网上很多有关保险的文章,我来向
大家解释一下保险行业的现状,细读之后您将终生受益非浅。
1,保险的业务员保守估计30%是在诈骗客户。这里包括有意和无意的。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超高淘汰率,是对客户极不负责任行为。
例如:有人事后发现被某保险业务员骗了,向该保险公司投诉,此时该业务员已离开了公司。这时连投诉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业务员在保险公司只呆一个月的大有人在,呆两年的不到7%,呆五年不到2%。
目前,在中国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在出错时有一句统一的口径"现在中国保险行业还没有规范,我们都还在学习"来为自己开脱。我们不妨要问一下:"你们在学习,客户就该为你们缴学费吗?"这种强盗逻辑苟延残喘地已成所有保险公司不成文规定。十年前是这句话,今天还是一字不改。

2,从合同的性质上讲保险合同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合同,因为,合同的文字条款是保险公司单方制定,有的文字条款是有多种解读,所以,一旦打官司,吃亏的是客户。保险理赔时就更麻烦了,保险公司是不会那样干脆理赔,可能80%是要上法院打官司,也就是讲一旦你和保险公司签定保险合同,以后你和这家保险公司打官司机率是80%,除非你放弃理赔,在这80%中能胜诉大概是15%,因为保险合同文字条款是有多种解读,能获正常理赔是20%。因此,你买了一份保险能的到理赔概率是35%。"

3,分红型保险:分红险的红利不比银行利息好, 更是将"活钱"变成"死钱".投保人绝大部份人会在三年内感觉上当而退保,(合同期内,客户要解除合同时, 保险公司是要扣相当一部份金额.而银行只将定期的利息以活期算。) 因此,该险种是保险公司最赚钱的险种。除非你是钱多了没地方花或在洗黑钱才需要该险种,否则,该险种是绝大部份人所不需要的。它的最好作用应该大概是用来洗黑钱。自然也就成了那些贪官污吏们的最爱,把那些来历不明的"黑钱"以他们的子女名义洗成了"合法"赚得。保险公司也就为他们提供了最佳场所。所谓"保险"就是用来抵御风险,是用"少量的钱"抵御最大的风险,不是用来理财的,更不能想用保险来赚钱。要想理财赚钱或想抵御货币贬值,可以做基金和国债。所以,分红型保险是借保险的名义骗客户的钱。凡给你大讲保险的理财价值的推销员,您可以马上端起茶杯(干什么?送客!)。投保是为了避险,切记。
如,我的一位熟人为了贿赂官员,给他的儿子买了20万的"国寿千禧理财".保险成了最佳洗黑钱工具.

4,重大疾病险是保死的,也就是讲人要是得的病和重大疾病险里某一种病对号入座,这人就是"死路一条"了。如要买这种重大疾病险,不如买生命意外险(生命价值险,也是保死的),因为,功效是一样,可是,交的保费要少的多。如一位30岁的人保重大疾病险30万保额每年要交8千多(退保是可以拿到一点钱),保生命意外险30万保额每一年是一千多。要是对家庭负责,保生命意外险就可以,和保险公司的纠纷也最少。重大疾病险,保险公司赚的是货币贬值的钱和退保时所扣相当一部份金额,所以,你缴越多钱保险公司就赚越多,每年八千多元交20年和一千多元是一个什么样的数字概念差呢?
注:目前,在中国每年的意外死亡率不到万分之三,一万除三约是3300倍,100元乘3300等于33万,就是生命意外险也已是暴利了,何况其他险种。

例如1:我一位朋友的父亲中风后无法讲话,幸好能听的懂,身体半瘫。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在重大疾病险里有一条是丧失言语,注: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他还听的懂,有手语,还没有丧失言语。mama的无法讲话又听不懂那是植物人和死人有什么不同。原来重大疾病险是保死的。合同里的文字条款是不是可以多种解读呢?
例如2:在保单里写着"原位癌不在保列"。这句话的意思是"癌细胞还没有扩散的病例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合同为什么要用专业的医学名词"原位癌"呢?却不用通俗易懂的词句呢?保险公司的目的不得不让人怀疑。
例如3:保险公司制订了诸如"原位癌不在恶性肿瘤的理赔之列,肾衰竭须双肾且不可复原"等保险条款。能得到保险理赔的重大疾病,大都是患者宁愿选择"安乐死",而不是要什么保险理赔,更不要被险种的名称迷惑.
合同中的文字游戏:
例如:按照康宁终身保险条款,"心脏病(心肌梗塞)"。心脏病等于心肌梗塞。事实是心脏病不能和心肌梗塞划等号。心脏病的概念远远大于心肌梗塞。用括号把心肌梗塞放在心脏病的后面,心脏病(心肌梗塞)放到一起是个大陷井。如果说心脏病有2百种,那么心肌梗塞只是心脏病中的一种,同时具备康宁条款心肌梗塞三个诊断条件的只有心肌梗塞的十分之一。那么这种保障还能有多大呢?投保时按心脏病为你办理,索赔时按心梗办。可见保险有一定的欺诈性。

看病是要花钱的,得了大病,更是要花大钱。所以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购买大病保险,都希望在自己不幸得病的时候,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一些帮助。人们的愿望是简单而美好的,但是,我提醒大家,你所得的病,要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那些"大病"条件,还真是挺难的,在你有生之年能否获得理赔更是一个大大的疑问了。另外,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有很多在保险合同上写着的治疗方式和方法已经或既将不再被医方所选择。所以啊,购买大病保险的时候,您最好去咨询一下医生,看看您的期望值离保险公司的承诺到底有多远。
与其讲重大疾病险是"宫廷御宴酒一百八一杯。"不如讲"其实就是那个二锅头掺哪个白开水。" 忽悠人的。

5,有的不是保险是储蓄。如现在交3万十年后还6万,但你要看清楚合同,十年后会不会有6万,否则后悔不及。记住!所谓"保险"就是用来抵御风险的,不是用来理财的,更不能想用保险来赚钱。

6,保险公司骗业务员和业务员素质低,没有把合同的条款向业务员讲清楚或业务员还不懂合同条款,就给业务员工作压力,要求做出业绩。业务员只能骗客户,骗一个算一个,骗了就走人。有时公司有意挑起业务员们相互的嫉妒心,这可能也是他们一种"鼓励"手段。有时还会教业务员骗客户,那些无知的业务员还真听他们骗。
例如:最近几年温州人向境外保险公司买保险金额每年是3千多万美圆。
保险公司要业务员向客户讲:"如果你没有出过境向在境外保险公司买保险,这保险合同是无效的。一旦将来和境外保险公司打官司,中国政府是不会帮你的。"
分析:保险合同是商业合同,中国政府是无法帮的了。中国渔民在所谓中国领海南沙被菲律宾的海岸巡逻队打死都帮不了,还指望能帮你在境外打官司,别他ma的做梦了。是不是无效合同不是保险公司裁决,商业合同官司只能在保险公司当地法院打官司。这些难道保险公司不懂吗?目的是有意制造别人的恐慌心理。

7,向保险公司投诉是没用的,保险公司是大贼,业务员是小贼,大贼是会包庇小贼。更何况他们是分赃。
例如:有的险种佣金最高可以拿50%。第一年客户去保险公司诉,保险公司处理结果是退保被保险公司扣去的金额是客户和骗子业务员每人各付50%,这样的处理就是退保一分钱没有,骗子业务员也没有损失,处理结果的理由是客户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没有看合同。保险合同如天书有几人能看懂呢?在他们的字典没有"欺诈"只有"误导"。目前在全国有两百多万的保险从业人员和一千万多曾是保险公司业务员都在藐视国家法律,不是国难吗?(我在这里提醒大家,您们在买保险时最好准备好摄影机取证,以备日后打官司用。)
附:既然,"处理结果的理由是客户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没有看合同"。那保险合同上何不文字写明"保险业务员口头解释无效,保险业务员行为不代表本保险公司行为。保险责任以合同为准"。这说明了保险公司放纵保险业务员的诈骗行为。

8, 保险公司大量增员是一种营销策略.网上资料显示。2004年,在中国有一千多万人曾经是保险公司业务员,这些被洗过脑的人来到社会为保险公司作免费的广告,这些被"洗脑" 式培训的人还要缴费。

9,在保险合同里玩文字游戏。在保单上出现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最后的"陷阱"。"及和等"字妙用。
 例1:汪*于2000年3月花500元购买了某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种保险套餐,至今续保5年。今年5月底,她在北京市第三医院做了视网膜脱落修复手术,花去3000多元。出院后,汪*根据所买的险种,要求保险公司理赔2500元。但保险公司却以理赔条款第119条的规定"视网膜及玻璃体手术属于赔付等级第6等",所以投保人必须做全以上两种手术,才能享受此理赔。单是视网膜不赔,单是玻璃体也不赔,二者缺一不可。  
例2,2005年年初,毛妈妈在做一年一度的体检时,不幸查出了有早期胰腺癌症状,需要马上手术。按照之前投保的条款,如果母亲身患癌症的话,可以在住院的时候,申请住院以及手术津贴,于是毛找到了原来给他们办保险的代理人李某,李某听后马上表示他们会妥善处理,但"需要向总部汇报一下"。毛只好等待,因为病情重大,医院多次催他给母亲手术,毛智平只好一遍遍催促李某,但代理人李某始终以正在研究为借口。毛智平开始觉得不大对劲,进而开始觉得"闹心"。一个"等"字抹掉10万元 久等之后,忍无可忍的毛智平直接找到该保险公司,一位姓张的经理接见了他,随后表示"这种情况不能赔偿"。张经理不慌不忙地拿出了毛他*的保单,上面的承保范围清清楚楚地写着癌症,后面还有一个括号:"胃癌、肝癌、骨癌、咽喉癌、鼻癌等"。张解释说,"等"的意思是只包括"等"字之前的癌症,其他的就不包括了。毛听后瞠目结舌,一直以来,他以为"等"字的含义是除了前面列举的还包括未列举的,而且当时代理人李某也承诺说,不论什么癌症都可以理赔的,怎么转眼就变了?但是李坚持说当时已经对他说明情况了。毛智平没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当时的承诺,只有哑巴吃黄莲--他只是不明白,既然"等"外概不理赔,还要个"等"字干什么。这像个文字游戏,而且还带点脑筋急转弯的玩味。一万元的保费,就成了在这游戏中的学费。
10, 在西方发达国家一家保险企业要用上百年的时间健康发展才能成为世界500强,(在美国进入世界500强的保险公司一家叫普天寿保险公司,它花了一百二十多年的时间才能进入世界500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成为世界500强(资产从一千亿到六千亿)才用了6年。
11,如你被骗,有证据就上法院起诉。保监会吗!哈哈!试试看吧!没证据就来论坛发帖。告诫其他人严防保险诈骗。现在保险诈骗多,请大家严防保险诈骗。
打油诗 《保险》
保险父母心,纯粹放狗屁。
没钱莫须理,有钱老缠你。
理赔登天难,催钱逼人急。
受骗上当滴,欲告无门第。
情面买保险,事后郁闷兮。
合同中条款,纯属玩游戏。
大病保死症,分红欺诈您。
保监是虚设,袒护有目的。
营销有欺诈,人人须警惕。
欢迎大家踊跃加入讨论。每天有一大批保险诈骗分子在我们身边转,我们的生活能安宁。看后您认为是对的您就顶一下,,让更多的人看到,帮助善良的人们避免受骗.
2楼
春雨 发表于:2006-08-23 09:59:40
其实,看过这篇文章自己也很有感受.刚过春节,80岁的老父亲滑了一跤大腿骨有一处断裂,住进市里很有名气的医院.虽然他老人家是离休干部,但是有些药品也是不可以报销的.病房医生把我叫去问;你是他的儿子?我说是的.他又问我;你的父亲已经八十岁高龄,骨头很难愈合.我们这里有种药叫(骨合剂),一针380元,可以促进骨骼生长.但是不属于医保药品,你让打不让?做儿子的为了父亲能够早日康复,那有不让打之理?我爽快的签了字.过了两天,医生又告诉我;有种吃的药对老年人骨折很有疗效,可是也不属于医保药品,你让吃不让?我又签了字.该做手术了,医生又告诉我,你父亲虽然骨折(没有完全断开)不算厉害,但是必须用钢钉固定,钢钉也不属于医保,你让用不让用?我问道;用几个?医生说;需用三个,每个1420元.我再一次签了字.手术以后医生又告诉我;为了减轻你老父亲的疼痛,必须用止痛棒,这个也不属于医保,你让用不让用?看到痛苦的老父亲,我那有不让用之理?又爽快的签了字.........这也不属于医保,那也不属于医保.住了二十天医院,医疗费用将近两万元,但是自费的却达到一万三千多元.好在家境比较宽裕,不然,一个小小的疾病,不让你倾家荡产才怪呢?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3楼
黑郁金香 发表于:2006-08-23 21:40:47
保险....真能保住不危险吗?
4楼
小渔儿 发表于:2006-08-24 21:53:39

医药费真是高的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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