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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网络 (2015-12-02 11:42:16)  浏览:1666  评论:15
凝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聚焦《开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工作方案(2015~2017年)


核心提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对一座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综合评价,是当今国内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4月20日召开的开封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命名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拉开了开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幕。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对一座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综合评价,是当今国内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4月20日召开的开封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命名表彰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拉开了开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幕。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修订版)考评项目,结合开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工作方案(2015~2017年)》,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凝聚起全市各县区、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创建为民 创建惠民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为根本,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为加快建设实力开封、文化开封、美丽开封、幸福开封,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加快建设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坚持六大基本原则

坚持思想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和文明城市创建的全过程,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崇文尚德、生生不息、开放包容、文明和谐”精神,完善载体、充实内容、创新方法、持之以恒,夯实创建工作的共同思想基础。

坚持科学统筹。全面开展各项群众性创建活动,强化建设与管理并重,大力促进区域、城乡的协调发展,促进城市软、硬环境建设的共同推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坚持群众路线。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使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市民参与的自觉行为,使人们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坚持长效管理。在创建实践中积累经验、完善机制,围绕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巩固成果,狠抓整改,弱项做强,强项做优,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不断开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新局面。

坚持地方特色。在努力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升级的同时,突出开封特色,力求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文精神、生态环境、城市面貌、文明创建等方面打造亮点,形成品牌。

力争2017年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是: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城市整体创建水平。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经过三年的巩固提高,达到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力争2017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一年打基础 两年上台阶 举全市之力三年力争实现目标

我市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力争实现目标”的思路,举全市之力,拼搏三年,力争2017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2015年为全面启动年:打好工作基础,迎接第一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成立机构,完善机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组织自测,实施整改。

2016年为攻坚提升年:全面推进整改,迎接第二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模拟测评,集中整改;加强督查,整改提高。

2017年为冲刺迎检年:巩固扩大成果,迎接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测评。强势宣传,全民动员;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全力以赴,冲刺迎检。

为确保创建工作按照预定计划和目标顺利推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保障措施: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建立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创建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

十大项主要工作任务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年修订版)主要包括: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八大环境建设、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共十大项,细化了37个子项、100个小项、252个考核指标。

任务一

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纳入升国旗仪式、入党入团入学礼仪;开展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善行义举的学习宣传,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组织道德论坛、道德讲堂、道德修身等活动;组织开展孝老爱亲主题活动,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传承中华孝道和敬老之风;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等活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重点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诚信奖惩制度,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实践,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的比例≥8%;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组织“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建立文明旅游组织协调机制,加大文明旅游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营造文明旅游浓厚氛围。加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报纸类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4个整版,广播类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6条(次),电视类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10条(次),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城市出入市口、商业街区、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建设工地围挡、公共交通工具、景观灯杆,公益广告常态保持广告总数量的30%以上。做好网络文明传播,开封文明网加入中国文明网联盟网站,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机制,做好中央文明办组织的季度考评;建立文明办(文明网)微信、微博,并加入“文明中国”微信、微博集群。以帮扶共建、环境整治、民风建设为重点,以城带乡,共建美丽乡村。

任务二

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以加强干部学习教育、规范政务行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加强机关行风效能建设,确保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的满意度在90%以上,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在90%以上。规范政务行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建立有效的回复处理机制。

任务三

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以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公民权益维护、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在80%以上;加强法律援助与服务,健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落实经费保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制定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加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护,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经费保障,做好孤儿福利保障工作。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进城务工人员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推动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任务四

建设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市场监管、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为重点,建设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政府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确保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在90%以上。经常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创建活动,培养市民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建立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包括质量、信贷、税务等),建立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欺诈经营行为和走私贩私活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化文明行业和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恪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行业风气满意度在85%以上。

任务五

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以国情教育、市民教育、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建设、科学普及等为重点,努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要重视加强市民公民意识教育,宣传普及市民文明守则、文明行为规范,在80%以上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和“新市民”的教育。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国民教育,人均教育经费支出>420(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具体的扶持弱校的措施;强化学校管理,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对文化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要加大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建成国家二级以上图书馆,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80%的街道、乡镇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形成良好的公共场所道德、公共秩序、文明交通和公共人际关系。倡导社会文明风尚,大力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活动和公益活动,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特殊困难人群普遍得到救助;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千人口献血人次>100。

任务六

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 的社会文化环境

以健全完善“三结合”教育网络、学校少年宫建设、网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重点,努力建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形成常态化工作品牌或经验,每年开展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重要时间节点“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网上祭英烈,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加强学校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中小学校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课落实效果好,落实中小学校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措施、落实好;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加强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社区家长学校建设落实,活动效果好;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和活动安排;社区有具体措施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建立市级、区级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落实“五个好”要求,完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任务,有管理制度、活动项目、经费保障和专兼职辅导员队伍;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措施具体,普遍开展;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

任务七

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以经济较快增长、公共设施完善、公共交通、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优化等为重点,努力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城乡统筹,继续保持经济发展速度走在全省前列的良好态势。全面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两改一建”工程,确保主次干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用现象,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加大背街小巷的整治力度,做到路面硬化、平整,排水通畅,路灯完好;城市主要道路没有无障碍设施,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治理公共场所秩序,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事业,确保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及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分别>8(标台)和>15% ;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年度控制目标。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每3~10万居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加强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确保各类五小门店达标;加强饮用水卫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按规定划分保护区,水质达标。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城市医疗救助制度,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住房保障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任务八

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稳定为重点,努力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强化安全保障,在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不断提高居住小区技防、人防和消防水平,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取得有效证照,对小作坊、小摊点等监管规范有序,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在95%以上,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及时查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查处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加强治安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网上违法有害信息和违法网站能够得到及时处置。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着力抓好基层综治工作,健全各类基层综治组织,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任务九

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以城市生态、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为重点,努力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绿地率>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工业和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0%。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2.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均满足国家二级标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双超”“双有”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大于75%,节能减排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加强土地资源管理,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

任务十

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认真制订创建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具体的保障措施,能有效指导、协调创建工作;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完成中央、省文明办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创建工作机制;通过群众评议、媒体舆论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动态管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积极营造创建工作氛围,街道、社区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在80%以上。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创建文明城市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建立市民巡访、听证会等多种形式的群众监督机制,畅通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多元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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